急症室㾒血
#8059
"新界東龍頭大醫院急症室某護士,17年12月攞左十幾日病假陪某AC離港旅遊。 東窗事發,2位當事人已向高層承認,HR 亦知道,但就唔見有任何行動,部門高層亦沒有就事件向同事交代。難道這種行為是應學習? 只要下次無人篤出黎就得?
依家果個護事及那個AC 同佢地班friend 鎖定左呢件事係某同事篤出黎嘅,跟住呢班人積極觀察被鎖定果位同事嘅工作表現,萬一佢有啲啲出錯都會篤死果個同事。佢地嘅行為絕對睇得出佢地認為攞病假去玩跟本無問題,與誠信無關,有問題嘅係篤佢地出黎果個。呢班人渣真係無葯可救。"